只有孙春美老师值得挽留?
前天看到,董教总教育中心发出一个文告说,经过董事会决定挽留孙春美老师,其他四位主任和院长就让他们离职。看了这一篇文告,想到为何董事会可以决定新纪元的事务?而不是通过新院理事会决定呢?这样,可以联想到董总董事会已经慢慢的控制新纪元学院行政部及人事。新纪元学院的行政运作就快形成像董总式了吗?
为何董事会可以跳过界限,来决定或决策新院一切的行政人事呢?新院的一切决定和决策都应该是通过新院理事会的,而不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应该遵守条规,不应该违法。马来西亚是一个有法律的国家,新纪元学院也有自己的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些条例可以随便更改及违规的吗?这么爱干涉新院的事情,为什么不先好好管理董总内部,为何跨越行政干涉新院的事情呢?
为何只挽留孙春美一人,其他主任不重要吗?因为孙春美在整件风波事件里,可能被利用?可能感情用事?或则是他不是主谋?我想这一些都是董事会考虑一下,才挽留她下来的吧!另一个想法是很难请到一个这么好,学生一直要求挽留的戏剧影像系主任。所以考虑挽留她,让她继续留下来带戏剧影像系。为何其他部门的主任无需挽留,很可能他们已经有人准备在明年一月上任代替这四位主任的位子了吧!还是,四位主任是主谋,留他们在新院会对他们不利,一定要将他们铲除。
铲除了四位主任,真的会让他们很顺利及容易控制新院行政人事吗?董事会这么大胆控制一切无需经过新院理事会,总有一天一定会被告滥用职权。所以一定要依照正确程序,不要跨越一步来干涉。不要自己没依照程序说他人没依照程序,自打嘴巴,自己是贼喊抓贼。
最后董总董事会不应该及不可以干涉新院的行政及人事,除非新院行政及人事出现问题。你才能以新纪元学院理事会主席召开会议来讨论而已,不是命令及执行。而不是直接通过董事会决定一切,必须依照规则办事遵守条规。你不是国王,总统或首相,你只是一个区区的董总主席,王法不是你设的。你也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即使你是王法也不应该滥用职权。
新纪元学院毕业生 李恩赐 (刊登于《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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